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1〕8号)和《江西省国资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赣国资评价字〔2021〕43)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租金减免工作效率,现就我司减租具体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人是承租我司及所属各级企业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内容
免除2021年上半年1个月租金。
三、受理期限
申请减免租金政策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四、受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应向其承租的物业持有方(或物业管理方)提交减租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的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经审核后确定具体减免金额,再由受理单位依有关政策文件予以减免。
联系人:股权管理部 罗松 17770880859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凤凰中大道929号
特此公告。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